摘要

<正>浙政发[2018]1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的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