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的规模化发展带来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导致巨大的代理成本。派生诉讼在诸多控制公司代理成本机制中的功能如何定位,与其他公司治理机制的角色如何平衡协调,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公共强制措施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主导,成本较高、效率较低;市场机制凭借客观的竞争性优势发挥对公司经营者的威慑作用,亦具有局限性;股东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机构存在信息不对称、"结构性偏见"等问题。当侵害公司利益的主体是作为控制人的经营者或大股东时,公司真实意思被隐藏,唯有引入派生诉讼,才能有效解决公司中的本质利益冲突。但由于派生诉讼与公司资本多数决和商业判断规则的天然冲突,其在控制公司代理成本机制中的角色定位应是补充性的,是公司约束经营管理者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安全保障机制而非日常运行机制。派生诉讼的主要功能应是阻遏,体现在对整个社会的代理成本减少和治理结构改善上具有正面效益和重要价值;赔偿则是辅助性功能,在判断案件价值时阻遏标准应受到赔偿标准的限制。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