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社会信仰与社会规范缺失的问题亦不断突出。对此,有学者提出发挥主流意识形态作为价值理想的信仰和规范功能。从理论上说,主流意识形态作为价值观念和价值规范体系的本质为其发挥信仰和规范功能提供了可能性;从现实上说,主流意识形态要发挥信仰和规范功能需要满足四个方面的条件。具体来说,主流意识形态主要通过如下方式发挥其作为价值理想的信仰和规范功能:它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一套可以信仰的价值或意义系统;能够凝聚社会成员的力量,使其共同推进社会的进步;能够调整和规范社会成员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使其趋于稳定化和和谐化;能够优化社会发展目标,降低社会发展"成本"。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要实现其作为价值理想的信仰和规范功能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来加以调适、发展和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