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煤系中共伴生有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等四大类矿产资源,煤系共伴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已成为解决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资源短缺、环境约束不断加大等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基于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法规及相关制度,并基本建立起相关完善的政策体系。分析了我国在煤系共伴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共伴生矿产工作程度不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备、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企业的优势未能有效发挥、煤炭“三率”指标要求不严格和优惠政策范围较窄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大煤系共伴生矿产工作力度、完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煤炭“三率”指标、将煤系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纳入国家能源资源基地和重点规划矿区整体规划等相关建议,以期提高我国煤系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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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煤炭地质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