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肿瘤标志物检测在宫颈癌患者中的临床意义。方法选取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收治的78例宫颈癌患者作为试验组,同期收治的78例非宫颈癌患者作为对照组,两组均进行肿瘤标志物[鳞状细胞癌抗原(SCC-Ag)、癌胚抗原(CEA)、糖类抗原12-5(CA12-5)、铁蛋白(FER)、糖类抗原15-3(CA15-3)、甲胎蛋白(AFP)、糖类抗原19-9(CA19-9)]检测,并进行组间比较。结果试验组各项肿瘤标志物水平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肿瘤标志物检测在宫颈癌患者中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