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是解决空间规划领域各种问题的必然要求,为此应建立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法制。从法律体系角度看,空间规划法处于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交叉地带。因此,完善空间规划法制有多种立法路径可以考虑,包括制定专门的《空间规划法》、修订现行空间规划法律法规等。以2017年荷兰颁布《环境与规划法》为代表,简化环境法律体系并实现其体系协调已成为世界趋势。建议借鉴荷兰等国做法,修订现行《土地管理法》并将其更名为《国土空间管理法》,建立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国土空间管理制度体系。《国土空间管理法》是新时代体现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土地管理法》"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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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