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法增加值核算是GDP核算的三种方法之一,是指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核算经济活动成果。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作为收入法增加值核算的四个组成部分,均存在核算逻辑和方法上的不足,本文以此做出相关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