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胚胎的处理:协议解释与利益衡量

作者:熊静文
来源: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 32(01): 26-36.
DOI:10.13951/j.cnki.issn1002-3194.2019.01.003

摘要

"体外胚胎"处于胚胎形成前期,尚不属于"胚胎",对其法律属性的讨论应建立在生物学基础之上。主体说、客体说、中间过渡说均不能很好地解释体外胚胎的法律属性,宜将其作为一种"独立存在"给予特别的尊重与保护。美国处理体外胚胎将近三十年的司法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多种裁判思路,如评价原始协议模式、探寻最新合意模式、利益权衡模式以及混合模式。借鉴现有裁判的同时,应从法解释学理论出发建立体外胚胎处理更具一般性的规则。形式上,作为手术知情同意书一部分的体外胚胎处理协议,不宜直接认定其效力;内容上,对处理协议的解释,应符合法的规律、社会道德与生命伦理。对于新类型案件的处理,应重视利益衡量的作用;体外胚胎的处理中,女方未来成为生物母亲的可能性应作为其中最重要的衡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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