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一法是嘉靖十六年由应天巡抚欧阳铎与苏州知府王仪等推动的一场赋役制度改革。但这场改革不仅没有收到改善民生的预期效果,反而出现民户重复应役、赋税负担与交税成本增加等方面的弊端。加之地方官员难以应付赋役合并审编的技术难题,无法驾驭胥吏、书算群体,导致征一法改革最终作罢。但嘉靖抗倭战争对军费的需求,却促使与征一法类似的一条鞭法在东南地区展开。两次改革均是由政府力量推动完成的。征一法事例为思考一条鞭法的发生契机及其后续财政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