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母系氏族社会,女性是社会家庭中的主导者;进入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后,“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逐渐形成并固化,女性在社会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反映女性生活或女性作者所写的作品也并不多见。然而,女性的才华并没有被压制住,历朝历代中,体现女性意识的文学作品未曾消失。封建社会的初期,汉代虽有“三纲五常”等封建伦理的限制,但在乐府诗等诗作仍能体现汉代妇女的生活状况和个人观念。这类诗歌特点鲜明、风格各异,其中女性对爱情、生活的观念也得到了鲜明的体现。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