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监察权的规范运行,是构建权威、高效反腐专门机构的内在要求,是优化国家权力结构与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是加强党的领导地位与执政能力的有力体现,是构建科学合理纪法衔接程序的重要保障,其贯穿于国家监察全覆盖全过程,应当成为监察体制改革进程中的基本遵循。然而,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模式在运转之初或多或少地会引发国家监察权的运行不畅,因而需要深入把握国家监察权运行的实践样态并廓清国家监察权现阶段运行面临的现实困惑。以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为视角,国家监察权规范运行实践中仍存在"一套班子"模式下办案主体人事交叉问题、"两块牌子"形式下的实质性程序分离问题、"合署办公"机制下的党纪与国法衔接问题、国家监察全覆盖所引发的监察权力监督问题等诸多问题。为此,应优化人员选聘,推动监察队伍素质提升;完善机构设置,促进办案程序相对分离;规范清理与协调合作,促成纪法有效衔接;构建内外联动机制,强化监察权力监督,以有力推动监察权规范运行过程中实践症结的有效化解,从而进一步增强监察实践效能,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背景下不断推进国家监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有效提升。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