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开启了公诉证据标准研究的新阶段。在前后两个不同阶段的讨论中,虽然前后论证依据不同,但是其争辩焦点一直是"同一说"与"级差说"的对立。当前的讨论集中于"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影响,忽视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传统公诉证据标准的冲击。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同一说"的论证新理由也难以成立,"倒级差"的风险则没有引起关注。认罪认罚案件中公诉证据标准与有罪判决标准趋于混同,其带来的错案风险可通过检法协作,制定类案证据标准予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