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民诉解释确立自认真实性审查规则以来,我国自认制度的审判排除效缺位问题日益凸显,2019年新修的证据规定对自认的撤销规则进行了修改,又导致我国自认制度的限制撤销效日渐弱化。总体而言,我国当前自认制度呈现出非约束性的特征,不仅诉讼效率低,还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呈现出对双方当事人利益保护不均衡的问题,亟须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