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3月23日,原国土资源部召开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部署会议,标志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其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15个,2016年,扩大到33个试点县(市、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势在必行,新《土地管理法》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政策支撑,明确了交易客体。文章以《土地管理法》修订为背景,研究新法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影响,结合实际案例,分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主体、交易程序,论证交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