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了解杭州市上城区2020—2021年新冠感染疫情期间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和重点传染病流行趋势变化情况。方法 根据浙江省政府对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的调整,把2020年划分为疫情前期、一级、二级、三级响应期和常态化防控期五个阶段,并根据2020年阶段划分方式将2015—2019年和2021年也划分为5个时期。将2020、2021年五个时期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与2015—2019年同期水平进行比较。对2020—2021年疫情期间重点传染病发病趋势进行分析。结果 2020年法定报告传染病(新冠感染除外)在五个阶段的报告发病率分别为1 039.82/10万、117.79/10万、9.52/10万、31.89/10万和314.39/10万,与2015—2019年同期水平相比,定基增速分别为+83.47%、-87.61%、-97.72%、-95.00%和-91.73%。2021年各时期报告发病率与2020年同期相比稍有回升,但与2015—2019年同期相比仍降低。2020年各时期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不包含新冠感染)、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与2015—2019年同期水平比较均呈下降趋势,一级和二级响应期间发病日期至诊断日期时间间隔较2015—2019年同期亦有所延长。2020—2021年疫情期间流行性感冒、其他感染性腹泻和手足口病的发病高峰推迟、流行期持续时间缩短。结论 2020—2021年新冠感染疫情期间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降低了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以丙类传染病变化最大,同时推迟了部分病种的发病高峰期、缩短了部分病种的流行持续时间。持续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可有效将各类法定传染病保持在较低发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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