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精神疾病患者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危险因素,为防范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提供依据。方法:比较研究组206例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与对照组200例非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基本人口学资料、入院情况以及疾病类型等。结果: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受其职业(P<0.001)、婚姻(P<0.05)、家族史(P<0.05)、自知力(P<0.05)、入院时PSP评分(P<0.05)、疾病类型(P=0.001)等影响;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与其职业、婚姻、家族史、疾病类型有关。结论:农民、无业、无配偶、家族史阴性、酒精引起的精神疾病患者更易发生肇事肇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