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1日向江苏省反馈督察报告,同步移交了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江苏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成立由省委书记和省长任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江苏省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