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期以来法治文化的研究呈现出理论高度与多元态势,发现和克服当代法治文化研究中出现的问题,才能够促进中国法治文化的良性发展。法治文化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键一环,中国学者在使用法治文化、法律文化等词时的混杂与区分、困惑与辨析并非坏事,乃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主动回应与自主意识的建立。中国学界主要在以下三个层面使用法治文化:一是文化研究和学科建构;二是社会治理与政府文件;三是文明进步与法治期待。法治文化需要在法学与人文学科的张力之间形成知识的共舞与契合,在深厚的文化土壤中嵌入本土资源,形成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与学科体系。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