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整合趋势明显的时代背景下,建设用地的边界划定与规划技术标准都将得到统一。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度为核心的城乡规划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以适应“两规合一”为基础的“多规融合”需要。在规划的编制与修改过程中需要重视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工作,为规划委员会制度与规划听证制度的改进创造条件。完善以规划条件为依据的规划许可制度,需要加强全程监管工作,以确保在推进并联审批等改革的同时有力维护规划秩序。完善合理补偿、申诉救济制度是平衡建设自由与建设管制关系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