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两个具体案例,分析了创造性判断中公知常识的使用条件,明确了在创造性判断过程中,应严格分析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作为公知常识的区别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启示,以避免滥用公知常识。

  • 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