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在事业单位中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高职院校作为普通高等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数量多,牵涉面广,成为我省绩效工资改革的重要领域。在改革过程中,因为存在理解认识误区、各类人员利益难平衡、考评机制不完善、资金投入有限、岗位设置不到位等问题,致使改革效果不明显。江西高职院校绩效工资改革必须在树立正确的绩效工资观念,合理平衡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完善岗位设置等方面加大力度,不断深入推进绩效工资改革,从而有效激发高职院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