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国家新型开放门户,通过引入参股豁免税收制度这一增强中国国际税收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率先实现了与国际高水平税收规则的对接。然而,该制度目前仍存在受益主体范围过窄、允许豁免股息范围过小、征税测试门槛不足以及缺乏持股时间限制等局限。为了进一步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高地的建设,助力中国引领新型经济全球化,有必要在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参股豁免税收制度激励的同时做好反避税、反滥用工作,主要包括扩大受益主体范围、降低持股比例要求、提升征税测试门槛、新增连续持股时间条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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