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949年11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成立,确定五方面主要职责:医疗服务提供,疾病预防工作,妇幼保健工作,药品检定、监督和生物制品生产、检定工作,医学教育和研究工作。1954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1960年1976年,卫生行政管理基本格局保持稳定,仅有局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