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我国传统封建思想影响,男尊女卑观念在我国社会根深蒂固。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思想的解放,女性开始走出家庭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并主张权利,渴望与男性被社会平等对待,这不仅应当体现在社会领域,还应当体现在法律规定。如今正值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关键环节,婚姻家庭编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领域,应当更多关注家庭中女性的地位,最大限度保护女性的权益。男女平等不仅是对民法典人文主义立法精神的贯彻,而且有利于维护家庭与社会的稳定,实现男女的实质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