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障安全为主线,风险刑法将传统刑法处罚边界发展至危险犯领域。《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加大反恐力度,新增以抽象危险犯形式规定的罪名,正是深受风险刑法的影响。然而,在恐怖犯罪方面,现行刑法的规定已较为完备,甚至趋于严苛。部分法条存在着违反刑法谦抑性的可能。为妥当适用恐怖犯罪的相关法条,既要从风险刑法角度思考保障社会安全,也应当研究国际先进制度,加强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