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德看来,感觉永远突破不了经验的限制,只有理性才能超越理性。因此他认为,现象既是"主体的"现象,也是"经验的"对象。现象就是认识对象,由"现象的质料"和"现象的形式"这两大要素构成。"现象"范畴是康德哲学区别于以往任何哲学的显著标志,也是康德哲学大厦的奠基石,更是打开康德哲学大门之秘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