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是走出侦查监督困境和适应检察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侦查监督工作的司法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试点所采取的制度举措及实施效果的分析,发现该项措施对于侦查监督具有积极意义,因而应从完善中央、地方立法、借助司法改革、依托办案系统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