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退役军人局发〔2022〕38号各区退役军人局、区委统战部、教委、科委(科信局)、分园管理机构、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场监管局、金融办、工商联、人民武装部:为贯彻《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6号)精神,落实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

  • 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