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经信联生医〔2022〕61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为加强杭州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医药储备在防范突发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依据《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浙经信消费〔2022〕5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杭州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