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9月,甘肃省武威市某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屠宰场入场口检查发现的一起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调查取证对当事人处以1 280元的罚款,并就案件查办过程中的违法主体锁定、违法行为定性、后续处罚措施完善和创新检疫申报方式进行了思考,从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入手提出了区分人员关系、锁定违法主体,多方搜集证据、定性违法行为,灵活应用责令改正、完善处罚措施的对策,实现了规范生猪运输管理,强化生猪检疫与生猪屠宰监管的有机衔接,为切实加强动物检疫和生猪屠宰监管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