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戴姆勒金融服务公司认为阿根廷共和国在经济危机期间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给其在阿根廷的投资造成了巨大且毁灭性的损失,向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提起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提出了五项管辖权异议,其中最为突出的焦点是最惠国待遇条款是否可用于争端解决程序。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于争端解决程序在实践中存在四种情形,但显然具体能否在这几种情况下适用则主要取决于仲裁员的解释,因此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不确定性较大。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