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潘岳《西征赋》作于元康二年(292)五月他被重新起用为长安令之后,该赋表明他是一个很有感情也很敬业的人,同时更是一位富有创新精神的作家。何晏《景福殿赋》作于太和六年(232),该赋表明他在魏明帝曹睿又时期并未受到打击,其处境比起曹丕的时代来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赋中多歌功颂德之辞,具有浓厚的儒家色彩,完全合于明帝的意识形态政策,又带有某种道家无为而治的气息,充分流露了他本人的思想。嵇康《琴赋》的章法完全是传统的,而内容则全新,嵇康认为音乐只有审美的作用,让人们得到感情和心理上的满足,与政教无关。这样的纯艺术论具有反儒家旧传统、体现人性解放和文艺自觉的重大意义,这是先前以乐器为题材的辞赋根本未尝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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