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经过比较分析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必须强调自愿原则,企业承担的是对利益相关者及自然环境的责任,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是实现企业、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价值,文章同时指出,社会责任的内容边界不宜太广,应该限于六个重要方面。针对存在较大争议的法定责任问题,提出了社会责任不宜包括法定责任的五个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