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国时期,各国统治者为了缓和社会矛盾,采取实行社会保障的调控措施,即政府赏赐、社会优待抚恤和社会赈济等。政府赏赐指对国家作出贡献的官吏给予奖赏;抚恤指对立功及捐躯者家属进行抚恤慰问;社会赈济指对受灾地区的救济扶贫等。这一措施进展的如何,是衡量当时经济发展的天然尺度。值得关注的是,三国统治者在实行这些措施时,吸取了东汉末期的赏赐唯亲的教训,反映了社会进步的公平本质。

  • 单位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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