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笛乐团作为当代室内乐发展的一种“新模式”,不仅作为一种具有可行性的重奏表演形式,亦可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工具。随着长笛乐团在各地以各种形式不断地更迭与发展,演奏者本身对演奏实践方面需要做到的两个“新”,即对“新作品”及“新演奏形式”的不懈追求与探索,以及对作品不断注入新的认知、思考与新的理解、实践,它涵盖了对“新”的声音和音乐理念的发现与阐释,并将其与既存和已建立的音乐观念联系起来。

  • 单位
    南京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