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末开始至民国时期,警察机构成为北京交通管理制度最重要的制定者和管理措施直接的实施者,在制定各种交通法规的基础上,采取了加强车辆登记管理、成立专门交通巡逻队、规范车辆停运、加强驾驶人员管理、强化道路管理、规范交通指挥手势等多种措施,但是警察在规范城市交通的同时也遭遇到了种种困境。清末民初,首都北京警察对交通进行管理成为当时全国城市交通管理的典型模式,也为之后以警察专管交通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