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背景材料: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医保局日前联合印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过程中融入绩效理念和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监督实施全程绩效管理,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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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上海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