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华简《尚书》类文献的面世,对阎若璩的《尚书》证伪是尖锐的挑战,很大程度上动摇了他赖以立论的基础。一文一题或一个标题统辖数篇文章,不能作为判断《尚书》类文献真伪的标准。《尚书》类文献中出现战国秦汉时期的语句,是由这类文献最终写定的时段造成,不能依此把这类文献视为伪作。《尚书》类文献有的用韵,有的经过修饰雕琢,这些审美方面的运作,同样不能成为作伪的依据。清华简整理者对《说命》简文所作的说明,依然未能摆脱疑古思潮的窠臼,给出的结论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