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借助塞尔的社会实在理论反思语文课程性质问题,语文课程属于社会实在,是一种为了满足人类语言学习需求的人工之物,在本体论上具有主观性。语文课程通过相对客观、稳定的集体意向性建构,受到客观规律制约,在认识论上具有主体间客观性。认识语文课程性质需要采取一种建构主义的本质观,语文课程具有实践建构性、文道统一性和宏观发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