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互联网+医疗”形式进入医疗行业的智慧医疗,拉开了围绕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利益之争的序幕;而该保护范围的不明以及人格利益、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交织,使得患者的个人信息面临被侵害的风险。故建议遵循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医疗信息体系,形成患者个人加强信息保护、医疗企业内化社会责任承担、医疗行业自律发展的医疗体系;协调患者信息安全保护与信息商业利用之间的冲突,以解决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行使与医疗信息共享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