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供肝肝移植的疗效及初步经验。方法回顾性分析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实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供肝肝移植的63例供者及63例受者临床资料。所有供者家属及受者均签属知情同意书,符合医学伦理学规定。供者男50例,女13例;年龄357岁,中位年龄29岁;根据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属于中国一类27例,中国二类32例,中国三类4例。受者男53例,女10例;年龄674岁,中位年龄42岁。采取加强发现潜在供者的培训、积极维护潜在供者器官功能、快速规范化器官获取技术等措施获取供肝。观察肝移植受者围手术期情况及随访期间预后。结果 63例受者均顺利接受肝移植。ICU中位监护时间3(27)d,术后住院时间28(2540)d。围手术期死亡5例,其中2例死于原发性移植肝无功能,3例死于感染和多器官功能衰竭。术后发生动脉吻合口狭窄1例,缺血型胆管炎1例,胆道吻合口狭窄2例。受者术后随访时间834个月,随访期间死于肿瘤复发、转移2例;其他受者肝功能恢复顺利,预后良好。结论合理有效地利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供肝可扩大供肝来源,受者近期疗效良好。加强医师对发现潜在供者的培训、积极维护潜在供者器官功能、快速规范化器官获取技术是保障供肝质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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