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解释学的视域看,董仲舒的"从变从义"论可以说是中国诗学合法诠释实践的指导思想,正如他的"《诗》无达诂"话语经常被作为中国诗学多元解释论的总纲一样。始自汉儒或美或刺的比附说《诗》在中国诗学解释史上的影响非常深远,自宋开启怀疑《诗序》政教说《诗》之合理性,倡导"以《诗》解《诗》"而不是"以《序》解《诗》"以来,董氏的"从变从义"阐释思想就一直在既不"离《诗》",亦不"执《诗》"的诗歌解释实践中被贯彻和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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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