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为了进一步加强太行山、燕山绿化建设,全力推进太行山绿化造林攻坚,全面促进燕山绿化提质增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筑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太行山、燕山绿化建设实际,作出如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