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5月,青岛市民政局开始了以家庭养老床位为切入点的养老事业改革。青岛市推行的家庭养老床位是指由各街(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居家的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的签约服务,共分三种类型:一是自理型家庭养老床位。健康老年人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签约的,可认定为自理型家庭养老床位。二是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经第三方评估组织认定为1-5级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签约3个及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每月个人消费金额大于等于350元,签约期超过半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