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技术抗辩中无实质性差异的判断

作者:詹靖康; 赵云
来源:人民司法, 2021, (20): 83-92.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1.20.008

摘要

在进行现有技术抗辩的判断时,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与专利权保护范围无关的技术特征无需考虑。被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某一技术特征,与一项现有技术方案中相应的技术特征对比,若二者存在区别,但该区别仅仅是本领域中可直接置换的惯用手段,则属于二者无实质性差异的情形。

  • 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