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省份建立省域档案保护中心”,这是从国家战略层面完善档案保护中心布局,加强档案保护业务研究和指导力度的重要举措。我省省域档案保护中心建设可以考虑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要求,探索采取“分级建设,联动管理”模式开展相关建设工作,拓展吸收地市级综合档案馆参与,形成上下贯通、双向促进,密切关联的有机整体,使之协同发力、形成合力,推动省域内档案保护工作整体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