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实上,法治失语的纳税指标无法回应运行论层面的税法遵从度问题,基于指标体系的税制改革也有沦为"一纸空文"的可能。因此,有必要重构法治视角下的税收营商环境内涵,明确纳税人应当享有的法律权利与承担的法律责任,强调法治叙事与规则之治,形成相互信任的共同信念,以实现高税法遵从度与税企合作均衡。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内涵至少应包括税收法定原则,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要素,和税收征管合作的共商、共建、共治价值等三个方面。"霍尔果斯—海南"的影视行业案例叙事也可以印证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内涵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