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建字[2023]3号2023年9月20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现将《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