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承包村里的山场开发,非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造成林地原有植被毁坏。经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被告人舒某乙不仅被阳新县法院判处刑罚,还要承担生态修复费用。2018年8月15日,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经审查,2017年下半年,阳新县白沙镇某村组经过开会商议,决定将该村组集体所有的山场承包给本村村民舒某甲开发。双方签订书面承包协议,一切手续由舒某甲负责。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