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聂树斌案"和"念斌案"为研究对象,从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研究冤案疑案发生的原因,认为由于历史上从严、从重、从快的刑事政策长期主导刑事办案,弱化了办案诉讼规定、诉讼规则的地位,是导致产生冤假错案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究其对新时期司法改革的启示:为了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最重要的是要把"疑罪从无""罪刑法定""程序合法"等理念,贯穿并落实在从制度创新到观念革新的全过程。